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持之以恒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壹号平台首页,屏障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3-01 23:38: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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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以良法保障善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构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9+1’法规体系;持续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在近日召开的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重点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完善法治强化监督,以高质量立法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助力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进展和取得的新成效。

  2015年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着眼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壹号平台首页,,持之以恒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壹号平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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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在十年来的工作中,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与贵州、四川探索共同立法保护治理赤水河,跨省开展协同立法同步实施泸沽湖保护条例,实现河湖流域跨区域共治;滇池壹号平台首页,、抚仙湖等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完成新一轮修订,坚决落实省委实施“湖泊革命”和“两线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

  紧扣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坚持以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推动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作出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与贵州、四川两省以“共同决定+条例”新模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进行立法,开创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近年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还先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批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法规,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云南蓝天碧水净土。目前,全省生态领域立法占立法总数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已基本构筑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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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绿色发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提升环境质量。每年督察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扛牢政治责任严守生态文明建设底线,立足省情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全面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和监督工作,为破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难题、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提出2025年主要任务时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节约用水等方面的立法。加强生态环保等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群众有更加充实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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